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(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国环规评[2018] 11号)现将宁津力康来健身器材厂年产10000套健身器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建设单位:宁津力康来健身器材厂
建设地点:山东省德州市宁津 县宁津镇小店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检测报告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 2020年 02月29日-2020年03月7日
联系人:杨君
联系人:15165990588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。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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力康来健身器材厂验收报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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力康来健身器材厂检测报告 |